近年来,由于踏破石棉瓦屋(棚)顶(以下简称"石棉瓦")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屡有发生.为了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各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企业对所辖范围内的"石棉瓦"要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必须在"石棉瓦"的明显位置设"危险!禁止攀登"的警告牌.
三、各企业要建立、健全有关"石棉瓦"的维护、维修、清扫、架设或拆除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今后凡要在"石棉瓦"上进行作业或"石棉瓦"为作业区域的必经之路时,在攀登以前须制订出切实有效的防止踏破"石棉瓦"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的措施,并向技安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作业或攀登.
五、今后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要追究企业领导及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关于废止《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快…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
关于公布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入…
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刘名芳等12名同志…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十部门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等领域十…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