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转发国家标准局关于《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发 文 号:劳人锅[1986]1号
发布单位:劳人锅[1986]1号

转发国家标准局关于《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现将国家标准局关于《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批复、《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一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一:
国家标准局批复“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国家标准函
国标发〔1985〕716号
劳动人事部、机械工业部:
由劳动人事部和机械工业部联合提出,由机械工业部以(85)机标函字1490号文报批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国家标准修订草案,业经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为:
GB1576-85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自一九八六的九月一日起实施。
若某些地区锅炉用水的水源较差,贯彻本标准统一规定的指标有困难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办理。即锅炉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提出“锅炉用水质量指标”,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但必须加强安全监督,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GB1576-85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汔压压力≤25公斤力/厘米2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不包括直流锅炉);热水锅炉。
一 总 则
1.设计、制造和改造锅炉时必须遵循本标准,设计锅炉房时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按照不同的炉型和水质(包括水源水质的暂时恶化)选用适当的水处理方法。
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估好水质管理工作,使锅炉运时时的给水、炉水符合本标准。
2.燃烧火管锅炉,出口蒸汽压力≤10公斤力/厘米2、蒸发量≤2吨/时的水管锅炉,应尽量采用炉外化学处理,也可只采用炉内加药处理。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必须加强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的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使锅炉给水、炉水符合标准的规定。其它类型的蒸汽锅炉应采用炉外化学处理。
二、锅炉水质标准
3.立式水管锅炉、立式火管锅炉、卧式内燃等燃煤锅炉的水质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略)
注*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氯化物(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氯化物(C1-)间的比值关系须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试验确定,并当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    **当相对碱度超过0.2时,应采取防止苛性脆化的措施,如果锅炉为全焊接结构时,炉水的相对碱度可不考虑限于此值。
4.水管锅炉、水火管组合锅炉水质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略)
注:*当锅炉蒸发量≤2吨/时,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其给水和炉水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炉水的熔解固形物<4000毫克/升。
* *当锅炉蒸发量≥2吨/时,均要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均应≥0.05毫克/升。若采用化学除氧,则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 * *同表1注*
* * * *仅用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
* * * * * 同表1注* *。
5.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的水质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6.热水锅炉水质标准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略)
注:*如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应符合热水温度>96℃的水质指标。
7.余热锅炉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水质标准规定。特殊结构的余热锅炉水质标准由设计单位另行确定。
三、检 验 方 法
选用附录《水质分析方法》中的有关方法作为仲裁方法。
附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
第十八条 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各级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贯彻标准确有困难者,要说明理由,提出暂缓执行的期限和贯彻执行的措施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发布标准的部门批准。
……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