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以及《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专家组对2010年资质到期和新认定的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综合评审会议讨论决定,拟保留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等23家机构安全培训资质,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增加培训范围“煤矿”;取消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等3家机构安全培训资质;认定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18家机构二级安全培训资质;对2010年限期整改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等13家安全培训机构,拟保留其安全培训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1年3月29日至4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机构持有疑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100713
联 系 人: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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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