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68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培训对象是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机构未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管理人员;第二期培训对象是各省级及重点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的人员(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演练;
3.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4.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5.重大事故应急处置;
6.矿山应急救援典型案例分析;
7.应急平台建设;
8.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座谈;
9.上机操作。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6月27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庐山疗养院(联系人及电话:王铁洪,0792-8282000,13979230250)。
地址:江西省庐山大林沟路62号(乘车路线:乘火车至九江站,可由火车站广场前乘车至九江长运汽车站,再乘车上庐山〈30分钟一趟〉直达宾馆,上山时间约1小时,车费15元/人;乘火车或飞机至南昌,可由南昌汽车站直接乘车上庐山到达宾馆,行程时间约2小时30分,车费50元/人〈注:由京九线到达的代表,请勿在庐山站下车,应在九江站下车更为便利〉)。
(二)第二期。
时间:8月14至20日(8月14日报到)。
地点:辽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桃源酒店;联系人及电话:王伟,0411-82668017,13050569018)。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云街66号(乘车路线:乘飞机到周水子国际机场,可乘坐701、710路公交到青泥洼桥下车,转乘2路公交车到桃源街车站下车,过马路向东走100米即到;乘火车到大连火车站,乘坐2路公交车到桃源街车站下车,过马路向东走100米即到)。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的统一报名组织工作。
2.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两个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供培训学习时交流、研讨。
3.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4.请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日内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华北科技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张翠荣,010-61591430〈带传真〉,13833440745)。
5.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承担,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秦绪坤,010-64463052。
附件: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