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高压电工作业等41个操作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另行发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应按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及电话:王群兴、高泉,010-64463082〈带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