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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0日

关于举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办〔2012〕8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4-0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2〕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引导和促进煤矿企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经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举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有关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政策、标准。
        2.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要求。
        3.建设实例介绍等。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产煤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的相关人员;煤矿企业负责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班举办地点
        1.培训时间:5月-10月分6期举办,具体时间见附表2。
        2.培训班举办地点:北京市顺义宾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中街3号)。
        四、其他事项
        1.培训班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2.请通知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并通知本省内有关地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辖区内煤矿企业派员参加;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并通知有关地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通知驻在辖区内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派员参加;有关中央企业直接报名参加。请于每期培训班开班3日前按附表3格式填报报名表,传真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
        国家煤矿安监局联系人:陈东科;联系电话:010-6446402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培训中心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010-62339186,13683393117;传真:010-82389393。
        北京顺义宾馆联系人:秦桂红;联系电话:010-69444815,18611127266。
        附表:1.2012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各期名额分配表 
                    2.2012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表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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