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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03日

关于开展煤矿冲击地压专题调研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办〔2012〕10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4-27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煤矿冲击地压专题调研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2〕10号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灾害治理水平,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1次煤矿冲击地压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和掌握我国煤矿冲击地压灾害现状和各地防治冲击地压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冲击地压事故多发的势头,并为制定《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提供科学、客观的基础依据。
       二、调研内容
1.有冲击地压危害的矿井基本情况。包括矿井的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动力现象、回采及掘进基本情况、保护层情况等。见附件1。
2.典型冲击地压情况。发生的典型冲击地压事故的基本情况、表现形式、原因等。见附件2。
3.冲击地压防治情况。矿井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地压监测和预警、防冲措施、防冲装备和防冲机构建设等情况。见附件3。
4.冲击地压发生区域地层信息。包含煤层至地表各岩层岩性、厚度、埋深等。
5.冲击地压或动力现象发生位置的地质构造及采掘布置情况。包含地质构造分布(断层、陷落柱等),当前采掘巷道、硐室、回采工作面布置情况,后续开采设计方案等。
       三、有关要求
1 . 请各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组织驻在辖区所有有冲击地压危害矿井,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所属所有有冲击地压危害的矿井;填写调查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汇总后上报。
2. 请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按附件1—附件3格式填写的调查表格和相关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技装司。
联系人:陈东科;联系电话:010-64464024,010-64463175(带传真),电子信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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