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发 文 号:公告2013年第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13-03-2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3年第6号
依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审核,同意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救护队、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消防大队、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大队、邵阳市煤矿救护大队等5支救护队资质延期(有效期至2015年9月);同意宜春市矿山救护队、丰城矿务局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护消防大队等4支矿山救护队资质变更(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