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办〔2013〕21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3-06-2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
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煤安监办〔2013〕21号
机关各司室,有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3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6月25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付建华 局长 负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黄玉治 副局长 协助付建华局长负责办公室承担的党务、纪检、人事方面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煤矿安全准入审核、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整顿关闭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监察司。
李万疆 副局长 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健康、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分管事故调查司。
杨 富 副局长 负责煤矿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安全技术保障、指导煤矿瓦斯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装备司。
宋元明 副局长 协助付建华局长负责办公室承担的文秘、财务方面工作;负责指导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工作。分管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