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防治部门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两个方面内容:一是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二是2012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一、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部署开展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周期间,各地以“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督促各地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2012年全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总数分别达到3077家和562家,分别比2010年增加805家和70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修订《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底印发各地执行;二是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起草《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解读材料;三是制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修订《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五是制定并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和《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加强放射诊疗活动中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管。一是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放射性职业病监测哨点和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地方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落实责任;二是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促进健康体检中放射检查技术的安全使用。
(五)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2012年,原卫生部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2011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工作安排,明确2012年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专题研究有关工作。
二、2012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2年共报告职业病27420例。其中尘肺病24206例,急性职业中毒601例,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其他职业病1573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3399例、2706例、2686例和1163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2.77%。
(一)尘肺病。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4206例,较2011年减少2195例。其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405例和10592例。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2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8.28%。
(二)急性职业中毒。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296起,中毒601例,死亡20例。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同时中毒1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下)16起,中毒185例,死亡20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主要是一氧化碳、二氯乙烷和氯气,此3种物质共发生中毒291例;病死率最高的是硫化氢中毒,中毒38例,死亡9例。
(三)慢性职业中毒。共报告各类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主要是苯、铅及其化合物(不包含四乙基铅)、砷及其化合物,分别为329例、197例和164例。
(四)职业性肿瘤。共报告各类职业性肿瘤95例,以轻工、化工行业为主。其中苯所致白血病53例,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19例,焦炉工人肺癌17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例,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3例。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报告32例,其中放射性肿瘤10例,外照射慢性放射病12例,放射性白内障5例,放射性甲状腺疾病3例,放射性皮肤疾病2例。
(六)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等疾病。共报告1446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639例,其中噪声聋597例;职业性眼病94例,其中化学性眼部灼伤64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01例,其中手臂振动病130例,中暑54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293例,其中布氏杆菌病244例,森林脑炎49例;职业性皮肤病148例,其中皮炎64例;其他职业病71例,其中职业性哮喘为46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