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暨监督执法研讨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安健〔2013〕159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11-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暨监督执法研讨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3年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暨监督执法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省(区、市)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及2014年工作思路汇报;
(二)听取各地区2013年交叉检查执法情况汇报;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介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4个省(市)试点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
(四)听取《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修订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和监督检查规范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对各省(区、市)今年工作进行点评,并对明年重点工作初步计划作说明。
二、参会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各1人,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广西、新疆等省级安全监管局其他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有关负责人,职业健康司全体人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各1人。
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劳动保护》杂志社到会采访。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12日(星期四),会期1天。12月11日报到。
(二)地点:中国石化会议中心(地址:昌平区水库路21号,电话:010-60712060、60713333)。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参会代表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卫东、张宁,010-64463517、64463214〈带传真〉)。
(二)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参会时将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和附件2-5纸质版(盖章)、电子版一并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