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8日

关于命名三个实验室为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科技函〔2014〕13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1-2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命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
研究院尘毒危害预防与控制技术等
三个实验室为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函〔2014〕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科技〔2008〕3号)的规定,经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场考核和公示,决定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建的尘毒危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实验室、矿山采空区灾害防治实验室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应急技术实验室命名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
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优秀人才,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企业,为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月26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