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培训开班动员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 文 号:厅函〔2014〕15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6-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
培训开班动员视频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4〕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培训班安排,定于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培训开班动员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培训班进行动员部署。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机关“两委”书记培训班全体学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及社团组织党组织书记、秘书长。
(二)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本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及其所属监察分局和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别在本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具体安排由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确定并负责通知;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大连疗养院、昆明疗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分别在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监察分局、辽宁煤矿安监局、云南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主会场各参会单位于6月16日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书面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联系人及电话:欧阳范希,64463276、64463279〈带传真〉)。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如不能参加视频会议,请书面报告详细原因。
(二)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分会场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三)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