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全资格考试工作座谈培训会议的通知
发 文 号:宣教函〔2014〕7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发布日期:2014-08-0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关于
举办安全资格考试工作座谈培训会议的通知
宣教函〔20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总体实施方案》(安监总厅培训〔2014〕6号,以下简称《总体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定于8月中下旬分2期举办安全资格考试工作座谈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承担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的处室负责人;
(二)各省级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各省级系统管理员。
各期参加人员安排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资格考试体系建设视频会议精神,掌握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各项功能使用,省级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平台授权开通、安装调试、业务管理等操作流程,软硬件、网络环境配置,省级平台与总局平台数据对接方案,座谈研究推进安全资格考试体系及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三、时间地点
(一)第1期。
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2日(18日报到)。
地点:浙江电信培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0号,联系人及电话:喻明,0571-88897143、15297929370)。
(二)第2期。
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9日(25日报到)。
地点:大庆职业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北二路22号,联系人及电话:曾省仁,0459-5871100、13936904782,王丽,0459-5871649、15945920996)。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安全资格考试工作,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级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熟悉安全培训、考试及发证业务。已建成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的省份,为做好与总局系统对接,可根据需要安排1名软件开发技术人员参会。
(二)请提前准备本省安全资格考试体系及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材料,以及考试机构建设规划方案(一式5份),并提交《省级系统管理权限账号申请表》(附件3);省级系统管理员提交《省级系统管理员备案表》(附件4)和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于报到当天交报到处。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将本省具体实施方案和报名回执表(附件5),于8月14日前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高海东、董喜明,010-64464799<传真>、64463015,电子邮箱:tzzy3015@163.com)。本通知相关附件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培训”栏目下载。
(四)本次会议食宿费自理。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