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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煤办函〔2014〕145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0-2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煤办函〔2014〕14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10月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同志的指示要求,宣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遏制煤矿较大事故为切入点,总结分析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和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及问题,研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 “1+4”工作法特别是“双七条”规定等措施,确保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30日(星期四),会期1天。10月29日报到。
(二)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都饭店(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9号;联系电话:0371-68781555)。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参会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局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一式100份带到会上。材料要结合本地实际,简要介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好的做法,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对策措施,以及对加强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10月24日(星期五)10时前,将参会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谭潇,010-64463908<带传真>,电子邮箱:tanx@chinasafety.gov.cn)。
(三)请河南煤矿安监局协助办理会务,在新郑机场和郑州东站(高铁站)安排接站。与会代表如需接站,请提前告知航班或车次信息(联系人及电话:陈春杰,0371-63833231,13838173928)。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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