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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关于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办〔2014〕31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0-28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4〕3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定于11月中旬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听取各产煤省(区、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经验、做法,座谈讨论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措施。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8日至19日,会期1天半,11月17日(周一)报到。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君来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259号;前台电话:0791-86209090;联系人及电话:潘夕琴,18170009615,15879184676)。
三、参会人员
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人,部分市(地)、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它事项
1.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典型发言单位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一式60份带到会上。发言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近2年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请于10月31日前将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报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典型发言单位同时报送发言稿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赵恩彪,010-64464296(带传真),13051925355;电子邮箱:zhaoeb@chinasafety.gov.cn)。
3.会议报到有关事项(包括接站等),请联系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及电话:章嘉屏,0791-87151967,15083526403)。
4.请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会。
附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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