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厅函〔2015〕175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7-2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厅函〔2015〕17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8月上旬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交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广煤矿防治水先进适用技术、先进管理理念,研究部署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措施。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8月4日至5日,会期1天半。8月3日(周一)报到。
(二)地点:冀中能源集团金牛大酒店(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3号;联系人及电话:胡滨,0319-2099999,13831909560)。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地有关部门代表。
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合署办公的部门只参加一人),部分煤矿安监分局(邯郸分局、冀中分局、冀东分局、张家口分局、大同分局、乌海分局、白山分局、哈南分局、淮北分局、赣中分局、鲁中分局、湘潭分局、曲靖分局、榆林分局)主要负责人。
(二)煤矿企业代表。
1.中央企业: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华能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国电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保利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总部分管负责人或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2.地方煤炭企业:北京京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潞安矿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晋城矿业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陕西煤化工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能源股份公司,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吉林煤业集团,辽宁抚顺矿业集团、铁法矿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沈阳煤业集团,江苏徐州矿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四川煤炭产业集团,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水城矿业集团,云南东源煤电公司,广西百色百矿集团,湖南煤业集团分管负责人。
(三)特邀代表。
1.河北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
2.中煤科工集团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天地科技公司、西安研究院、重庆研究院,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科技学院有关负责人各1人。
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代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研究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信息研究院负责人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并做好与会代表统一报名工作。
(二)会议报到当天在邢台火车站、邢台东站(高铁)、石家庄机场、邯郸机场安排接站,需接站的参会代表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邢台火车站:陈亮,13483999000;邢台东站:许保鑫,15932196893;石家庄机场:王军帅,13930966632;邯郸机场:陈全涛,15833678996)。
(三)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将出席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于7月28日(周二)下午5:00前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联系人及电话:赵恩彪,13051925355;何贵亮,13932333991;010-64463047<传真>)。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7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