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矿山〔2015〕3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5-10-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
2015年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应指矿山〔201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加强矿山救护队建设,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0月至11月。
二、工作方式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组织检查验收本辖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组织检查验收本辖区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总局矿山中心)于2016年上半年对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内容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监察局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同时,要对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和辖区内所有矿山救护队的有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摸底。
(二)要组织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2015年全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情况的通报》(应指矿山〔2015〕26号)中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和任务分工,明确检查时间、要求和责任;检查工作要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严格评分,不能以队伍自查代替检查;检查期间要组织各矿山救护队认真填写队伍情况统计表(附件1、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队伍的组建单位(企业)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未达标的队伍要了解原因,并要求组建单位(企业)明确整改达标期限。
(二)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工作方案、检查队伍情况、达标队伍质量标准化等级和事故救援主要专长、未达标队伍的达标计划、2015年在建和解散(注明原因)队伍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本辖区矿山救护队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同时,要如实填写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表和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情况统计表(附件3、4)。
(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局党组“四个零”等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请各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于12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总局矿山中心:检查工作总结、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表以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专职矿山救护队情况统计表、矿山救护大队下辖中队情况统计表、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附件1至4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qgjhd2014@163.com,密码:jhd123456)自行下载,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联系人及电话:张立,010-64463754(带传真),电子邮箱:zhangli@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专职矿山救护队情况统计表
2.矿山救护大队下辖中队情况统计表
3.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表
4.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