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矿山救护大中队指挥员培训复训工作,根据《矿山救护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3〕54号)要求,请各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矿山救护单位培训复训人员的报名和汇总工作。
为有效利用培训资源,请各单位督促辖区内矿山救护单位认真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对报名人员资格和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于
联系人及电话:辛文彬,010—64463745(带传真);电子邮箱:jyc@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