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举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发 文 号:人事函〔2017〕7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7-04-1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关于举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人事函〔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动员会议暨举办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34号)安排,举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视频培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同志主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举办讲座,下午各会场研讨、集中考试。
二、参加人员
总局职业健康司全体同志,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同志在A511主会场参加;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从事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干部以及省级安全监察执法机构中相关执法人员在省级分会场参加学习;
各市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县级安全监管局从事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的干部,以及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执法机构相关执法人员在市级分会场参加。
部分有条件地区可将所辖乡镇一级安全监管干部纳入,并集中到县级分会场参加。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本通知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二)请在主会场参加视频培训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传真至总局集中轮训办公室;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收集辖区内各分会场的学习情况,于4月28日前将本期培训情况书面总结(包括:主持人、参训人员、考试成绩、研讨交流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报送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人:江冰雪、马楠,电话:010-64465970(带传真),电子邮箱:jzlx@chinasafety.gov.cn。
(三)省级煤矿安监局自愿参加,如需开通视频,可提前与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