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安全科技
支撑平台(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应急函〔2018〕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4〕35号),现公布应急管理部安全科技支撑平台(第一批)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应按照《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平台职能定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加强合作交流,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参加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持续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二、鼓励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支撑平台纳入当地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大指导与支持力度,完善支撑平台参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对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
应急管理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