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和昆明航空救援支队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招录单位反映。
附件:1.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2.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3.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4.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5.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6.昆明航空救援支队2023年度补充录用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