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6号)要求,经逐级遴选推荐、严格审核、集体审议,确定冯振等30名同志为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3932829
传 真:010—839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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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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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