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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08日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关于征集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六)

发 文 号: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发布日期:2024-04-28

为提高山洪灾害风险辨识能力,提升山丘区防洪应急管理水平,我司拟开展“山丘区防洪极端风险辨识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根据课题管理有关要求,现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点

梳理2022年四川北川和平武、青海大通,2023年北京房山和门头沟、重庆万州等地典型山丘区洪水灾害演变过程,复盘分析极端致灾要素,辨识导致人员伤亡的极端风险,提出完善基层应急预案、核定风险区划、动态调整预警阈值、梯次人员转移等应对措施,为提升山丘区防洪应急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具备防汛抗旱应急技术支撑业务能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冯浩川,邮编:100054,电话:010-8393366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送达日期为准)。

(五)防汛抗旱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防汛抗旱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书面征得防汛抗旱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

(七)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和终期评审。课题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编制工作方案;8月底提交初步研究成果;拟10月底课题结题。

三、其他事项

防汛抗旱司在收到至少3家合格咨询单位课题申报书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家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应急管理部网站进行公示,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2024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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