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确定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一批拟挂牌组建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科技和信息化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64464134(带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5月25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
关于降低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感知数据接入规范…
关于降低和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废止】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