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办公室: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元旦春节电力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电力需求预计维持高位,做好节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杜绝麻痹心理和懈怠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节日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力做好节日电力安全保供。有关电力企业要提前研判节日期间电力电量情况,优化运行方式,科学合理调度,加强一次能源储备等动态监测。发电企业要严守调度纪律,加强设备运维管理,严防设备缺陷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或者出力受阻。各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电力供应缺口、有序用电安排等情况,深入了解电力企业实际,积极协调解决燃料供应等困难问题,坚决防止拉闸限电情况发生。
三、坚决防范遏制电力事故。有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运维管理,确保重要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输电线路等运行安全。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做好液氨等重大危险源管理。要合理安排工期进度,重点做好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点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派出机构要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近期电力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压实企业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积极应对电力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积极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极寒天气、雨雪冰冻等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等监测预警。要做好电力事故事件预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实应急准备,切实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有关电力企业要做好高水平专业化应急抢修抢险力量准备,进一步优化抢修抢险作业管理,确保发生电力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急处置,重要设备停运后能够及时抢修恢复运行。
五、做好疫情防控和抗疫保电工作。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外新增疫情人数呈现增长态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自身安全。有关电力企业要做好调度控制、电力应急等重点岗位人员储备,确保出现紧急情况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了解抗疫用电需求,强化专项保电措施,跟进做好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六、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稳妥处置。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共信息平台等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电力安全生产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