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九八八年全国企业职工伤亡情况的通报
一九八八年全国县以上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出现了回升趋势。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统计,全国县以上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比一九八七年上升2.9%,重伤比一九八七年减少2,550人,下降17.1%。
一、从所有制看:
国营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比一九八七年增加121人,上升1.9%,重伤人数比一九八七年下降16.4%;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因工死亡比一九八七年上升10.9%,重伤人数比一九八七年下降16.5%;县以下集体企业因事故死亡人数比一九八七年增加204人,上升2.7%。
二、从地区和产业系统看:
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十二个产业系统的因工死亡人数,比一九八七年有所上升。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有:广西上升80%,宁夏上升23.4%,上海上升24.1%,贵州上升21.8%;铁道上升40.8%,军工上升29.5%,煤炭上升11.6%,轻工上升15.1%。
三、从事故类别看:
全国国营企业中,冒顶片邦、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事故仍然严重,仅这六种事故的死亡人数就占全国国营企业因工死亡总人数的67.7%。瓦斯爆炸和其他爆炸事故频繁,连续三年都呈上升趋势。
四、从重大伤亡事故看:
县属以上国营、集体工厂与建筑企业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80件,死亡人数分别比一九八七年上升15.90%,16.5%;重伤143人;轻伤85人分别下降29.6%,62.4%。
以上情况说明,一九八八年全国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严重,重大伤亡事故频繁。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安全观念淡薄,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不力,特别是在经济承包中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福建省劳动局反映,该省全年发生的七起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中,就有六起是因为承包中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的。
2.企业职工建章作业、劳动纪律松弛现象严重。这种现象在全国比较普遍,据各省反映的情况看,由此而造成的死亡事故占60%左右。
3.大量农民工、临时工进入企业后,安全教育工作跟不上,这些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太低,素质太差。据北京市劳动局反映,一九八八年全市因工死亡人中,有农民工占67.9%。其中建筑业最为严重,全年因工死亡人中,有农民工76人,占77.6%。
4.有些企业领导实行任期制后,短期经营思想严重,为了抓产值、抓利润而拼设备,忽视了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事故特点,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使企业将伤亡事故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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