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7日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
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
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