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等要求,部修订形成《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取消了查验健康码、实施“落地检”有关要求,优化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货运场站作业人员“白名单”管理防疫措施,增加了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相关要求,确保突发情况下稳定运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应急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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