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等有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地铁车辆运营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指导运营单位主动对接、积极协调、认真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地铁车辆本质安全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各地要及时做好《技术规范》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运输服务司 杨远舟,010-65293755、65293262(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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