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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关于公布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通告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2023年第6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日期:2023-09-22

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渔共治工作部署,现将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公布如下:

一、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结合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本次公布的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按照北纬35度以北海域、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海域、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之间海域三个区域划分,共计38个。警示区所处海域、名称、坐标位置、面积、特点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安全航行建议

(一)建议航运公司高度重视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指导所属船舶进一步掌握沿海渔船航行作业特点,切实做好航次安全风险评估。船舶在航经商渔船密集水域,特别是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参考《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指引》,保持高度戒备和谨慎,加强值班值守和瞭望,科学避让。

(二)建议渔业组织、渔船船东、船长结合实际做好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宣传推广,提醒所属渔船在接近、通过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保持高度戒备和谨慎,加强驾驶台值班、瞭望,在国际海上安全守听频道(VHF16)保持不间断守听,严格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航行避让,避免在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水域内锚泊、作业。

(三)建议有关行业学会、协会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与航运公司、渔业组织、渔业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强化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等防碰撞信息共享,共同维护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通告。

附件: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相关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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