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我部组织对《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1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
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印发。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张瀚心
电话:(010)66556821
传真:(010)66556808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超、袁懋
电话:(010)84943198、(010)84943040
传真:(010)84943190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0年5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