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订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0月8日印发
关于发布含汞电池等12种添汞产品和使…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既有公…
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