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我部在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91条。
一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收到意见建议52条,主要集中在应急预案分类、应急预案审议备案、县级以上政府和部门、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巨灾应急预案的重点内容等方面。
二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2部分:乡镇(街道)(征求意见稿)》收到意见建议21条,主要集中在术语定义、预案编制过程具体要求、风险识别、应急资源调查、预案管理等方面。
三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3部分:村(社区)(征求意见稿)》收到意见建议18条,主要集中在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前期工作、村(社区)预案内容中的报告与预警、先期处置、善后处置、应急保障、附件等方面。
采纳或部分采纳56条、未采纳35条。未采纳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一是对标准范围理解有偏差、修改意见建议表述不准确或者不适用于该标准、不符合工作实际;二是涉及行政管理规定等,不属于本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三是与本标准无关、不属于本标准覆盖范围,超出了文件适用界限:四是与《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不相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