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会员中心
加入VIP
微信
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用户名:
密 码:
Cookie:
不保存
保存一天
保存一月
保存一年
忘记密码
安全新闻
安全法规
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
事故案例
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
安全教育
环境保护
应急预案
安全评价
工伤保险
职业卫生
文化
|
健康
管理体系
文档
|
论文
安全常识
工 程 师
安全文艺
培训课件
管理资料
煤矿
化工
建筑
机械
电力
冶金
消防
交通
特种
论坛
活动
视频
问答
投稿
MSDS
签到
超市
招聘
动态
法规
管理
技术
案例
超市
标准
课件
签到
教育
规程
预案
评价
工伤
职业卫生
环保
健康
体系
文档
论文
常识
工程师
文艺
视频
导航:
安全管理网
>>
法律规范
>>
安全生产法【2014版】
>>
条文解读释义
>>正文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节解读
评论: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16日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章共11条,主要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从人、财、物、信息等多个方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承担的职责、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主要是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此外,本章还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
下一篇: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五条解读
上一篇: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解读
Tag: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相关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节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解读
网友评论
more
条文解读释义最新内容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节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解读
10-1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解读
条文解读释义热点内容
67215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解读
51231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解读
45471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解读
44762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解读
43978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解读
41894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节解读
39810
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解读
38786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解读
创想安科
网站简介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业务合作
提交需求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