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是指违反电气按照当使用规定及因伪劣电气产品而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事故发生率较高,约占火灾总数的25%。造成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在电气使用中存在问题,如乱拉乱接电线,不按要求随意加大负荷,电线绝缘老化,不安全更换电线,长时间超负荷用电导致温度失控。电气火灾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1 事故特征
1.1 触电
触电主要发生在地面变电所、生产车间、配电室、配电线路、电气设备等地点。是有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伤害途径有:直接伤害、间接伤害和电流灼伤。
1.2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由电气火灾造成的落物、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局部伤害,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的室内火灾。
1.3 中毒和窒息
中毒和窒息是因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人体内或缺氧造成的伤害,主要发生在因电缆着火、电气着火引燃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相对封闭空间。
1.4 其他危害
在电气火灾事故中还存在爆炸、高处坠落、坍塌等伤害。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
矿成立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自救指挥部,作为单位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组 长:董红亮
副组长:余天降
成 员:业务科室负责人等。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分析本单位地面火灾事故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制定、批准地面火灾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2.2 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督促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处置措施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2.3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2.2.4 根据事故情况及应急自救程度,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挥,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和应急救援级别,对应急救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2.2.5 指挥、调度事故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灾所需资金和救灾物资。
2.2.6 督察应急处置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抢救和现场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2.2.7 对事故善后、单位秩序维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2.2.8 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3 应急处置自救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
2.3.1 组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副组长的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3.2 总工程师是组长处理灾害事故的助手,在组长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2.3.3 安全负责人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置计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进行控制,对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2.3.4 救护负责人对地面火灾事故救护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根据事故处置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2.3.5 指挥部各成员应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组长、副组长负责。
2.4 现场应急自救指挥中心下设
2.4.1 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2.4.2 技术组: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4.3 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援中物资和设备及时调度和供应。
2.4.4 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护秩序。
2.4.5 消防组:负责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2.4.6 抢险抢修组:负责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2.4.7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接待及车辆调度工作。
2.4.8 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2.4.9 环境检测组:负责确定环境空气的成份及浓度,并提出控制、降低空气污染的相关技术。
2.4.10 善后处理组: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
场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应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事故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
①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
②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必要时附事故现场图。
3.1.2 应急响应
本单位应急自救指挥部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现场自救,本参照有关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报警和相应应急救援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报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报警,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汇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3.1.3 现场指挥
发生事故后,由应急处置自救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当采取应急自救处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或出现人员伤亡时应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3.1.4 应急结束
⑴ 应急处置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应急处置自救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⑵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应急处置自救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实施。
⑶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人员撤回本单位,应急处置自救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应急进行总结评审。
3.1.5 后期处置
⑴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损失评估和生产秩序恢复。
⑵ 善后处理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善后赔偿、影响消除。
⑶安全部门负责事故后期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⑷环境检测部门负责确定有毒有害的成份及浓度,并提出控制、降低空气污染的相关技术。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⑴ 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⑵ 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⑶ 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⑷ 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3.2.2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⑴ 在应急处置时,应急自救指挥部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抢险自救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
⑵ 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视火势情况积极进行自救。
① 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应充分利用就近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② 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蔓延扩大可能时,在不危及人员按容器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
③ 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灭火时,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拨打“119”报警。
⑶ 本着救人优先的原则,根据人员的伤害情况进行救护。
① 现场急救应本着“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时防止损坏神经”的原则。
② 人员受到轻微伤害时,应将受害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治。
③ 人员重伤时,救护时要保护受伤部位不再扩大,必要时请求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救护。
④ 人员出现休克、昏迷,进行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⑤ 人员出现死亡,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⑷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3 信息报告及处置
3.3.1设立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一般设立在调度室),明确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自救指挥部及负责人和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电话。
3.3.2 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⑴ 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影响范围;
⑵ 人员遇险情况;
⑶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 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⑸ 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
3.3.3 调度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应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事故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4 注意事项、
4.1 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4.2 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4.3 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4.4 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4.5 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指挥部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4.6 应急救援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