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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9月25日

1  事故风险分析

a) 事故类型;

明火(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静电(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电气设备短路、雷击、地震、管线腐蚀、冻堵造成等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槽罐总进口软连接处发生泄漏,由于生产和销售企业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发生火灾事故。

运输过程中司机人员对罐车装卸物料操作失效或工人操作失误,从而造成工艺过程参数(温度、压力、流量等)失控,设备压力超温超压,造成设备泄漏或爆炸,可燃物料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电火花、雷电等发生火灾爆炸。或者操作失误(送料泵抽空),系统中进入空气,可能在设备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设备无静电接地或静电接地失效,由静电放电引发电火花,可能引起火灾、爆炸。春冬季在卸料过程中从卸车口打蒸汽蒸罐时发生爆炸着火,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人体静电与可燃气体接触发生爆炸着火。罐车在装卸车、运输过程中车体静电导出装置安装不可靠,静电聚集未及时释放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夏季时车辆超载长期暴晒在强光下,且呼吸阀(安全阀)失效、满载时未关紧装车口和人孔盖,油顺罐壁流到车轮制动装置高温部位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司乘人员运输过程中带病开车、疲劳驾驶引发交通肇事事故时车辆翻车泄漏或严重撞击泄漏、车辆带病作业引发道路事故,或者道路不具备运输条件司乘人员强行行驶引发翻车事故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在运输过程中他人车辆强行行驶时危货运输车辆未让行开斗气车、逆向行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泄漏着火爆炸。危货运输车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未按照规定隔离危险区域、控制火源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危货车辆未按规定及时维护保养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车辆损坏,维修过程中未按照道路交通规定停放至安全区域,会车时视线存在盲区导致来车肇事引发火灾爆炸。危货车辆在经过隧道涵洞超速行驶或不按规定停放在隧道涵洞、高速道路等危险区域,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碰撞发生着火爆炸。危货运输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有车辆肇事着火、强行通过时引燃罐壁污油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火灾可能发生爆炸,会伤及周围人员及设施,产生的有毒烟雾会严重污染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

b)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高速道路、国道、乡镇道路、生产单位装车栈台、使用单位卸车栈台、隧道、涵洞。

c)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无季节明显特征,但须注意雨季、雪天路滑地段、夏天阳光直射,会伤及周围人员及设施,产生的有毒烟雾会严重污染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

d)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动火未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

2、各供油压力管道未按寿命管理,管道材质和弯头壁厚定期检查工作不到位。

3、操作工未能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导致外部火源带入油罐车内。

4、油库工作人员着装或使用工具不当产生静电。

5、卸油内有非防爆型电气设施或有架空线路。

6、罐壁油污或堆放其他易燃物品;油罐车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能良好的备用。

7、道路肇事泄漏处置不当,隧道、涵洞车辆超速,道路上车辆维修停车区域处于会车盲区。

8、卸油区及油罐区内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的接地电阻。

9、油泵房内可燃气体聚积。

10、油罐车管道阀门渗漏。

11、装卸车油温度超温。

e)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容易引发邻近生产单位、使用单位、道路区域发生大面积着火爆炸。

2  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指挥工作组

总指挥:生产、使用单位主任、当地消防队、安监局主要领导

成  员:事发车间值班长、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指挥工作组职责

(1)按照事故响应程序指挥报告事故有关信息。

(2)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由组长指挥开展先期事故处置。

(3)如本岗位力量不足,及时向其他车间岗位、社会救援力量请求支援。

(4)事故扩大,现场处置无效,由组长指挥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3  应急处置

a)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火情者应立即向值班长汇报,并利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值班长通知本公司请求消防队到现场灭火,同时报告应急协调小组领导,启动本预案。

2、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3、情况紧急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队支援。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着火范围。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4、事件扩大时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程序:火灾事故扩大时启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造成人身中毒伤亡时启动《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b)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生产、使用单位罐区运行人员报警的同时立即关闭阀门,(停止卸油)停止油系统运行,尽可能减轻火灾损失。火灾初起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使用消防栓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专业消防队到达后,配合专业消防队灭火。

2、发生人身伤害时应开展人员自救。

3、如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到安全地带,请求当地消防队支援。

4、消防队长从接到火警时刻起,承担应急现场指挥职责,随消防车出动,到达火场后根据火情,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5、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罐区运行人员应向消防队长交待现场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工作。

6、当预测到燃烧的油品有发生沸溢、喷溅的可能时,现场指挥应果断下令全体应急人员撤离火场。指挥员应根据着火部位及风向,确定安全的撤退线路,组织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7、安全警戒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援工作。

8、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使用单位车间主任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c)事故报告

1、生产、使用单位厂区内:事故发现的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喊,以通知当时在岗的所有工作人员。如总经理或厂长不在厂内,要及时通过办公区的固定电话,向其报告事故情况。在防爆区内禁止使用手机报警。

2、求助:如事故靠公司自身力量得不到控制时,由通讯联络组向当地消防大队、急救中心、等社会救援力量报警求助,报警求助内容要简要、清晰,应包括:

①企业名称;

②企业详细地理位置;

③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或气体泄漏等);

④事故可能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及数量;

⑤人员伤亡情况;

⑥接应地点等。

3、办公室主任在火灾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速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速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报送、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联系方式

经营单位:

消防队:119

医务急救:120

4  注意事项

1、应急处置时注意防止中毒、窒息、触电、烫伤。

2、危险区设好警戒线,并挂好标示牌。无操作权限的人员不得乱动现场设备。

3、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时注意检查防护用品合格,且在有效检验期内;正确佩戴使用正压式呼吸器、隔热服、隔热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

4、现场自救和互救时不熟悉现场情况和灭火方法的人员不得盲目进入危险区域,救人前先确认自己的能力和现场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对他人施救的需要。

5、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全面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隐患和建筑物坍塌的隐患。

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7、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消防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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