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每年都需要按法规要求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罐车使用单位在送检之前,要进行①排尽余气②开罐(打开罐顶安全阀或人孔)③罐体通风④蒸罐等预处理工作,处理合格后方可移交罐检所。由于各地符合环保、安全的液化石油气回收设施和专业的服务机构严重不足,上述预处理工作都是由各运输公司自行解决。罐检前这些预处理工作,每年每台罐车都要重复进行一次,各个环节都属于高风险操作,稍有不慎极可能发生燃爆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问题请咨询交通部门。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