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援队伍的培训机制不完善,贵州省内没有应急救援资格证培训的机构。建议省级设置培训机构。应急部门要指导完善社会救援队伍的培训管理。
目前,应急管理部正在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培训机制,引导培训机构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和考培分离的原则,职业培训机构是市场行为主体,社会公众可根据其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自由选择;涉及应急救援员职业鉴定有关问题可关注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官方网站,网址链接:http://www.chinajjjy.org.cn/联系电话:010-5094726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