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麻烦咨询一下:1.砂轮机防护罩,以及类似工器具的防护罩,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可不可以作为安全设备来进行管理? 2.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有害因素检测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是不是两条都不具备才是处罚项?还是违反一条就可以处罚?
感谢您的留言。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是砂轮机及类似工器具的防护罩,是其结构组成不可缺少的部件,是设备。二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在执行过程中,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或未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两种情形,出现任何一种,即可以按该条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