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应急厅{2019}17号文件,指的是应急局安全监管的范围还是只是界定了工贸行业的范围? 2、对于17号文件里面的商贸行业;如住宿业和零售业等,如果是我们应急局监管范围,那么平时对于这块安全执法主要检查哪些?毕竟以前都是商务局监管。3,对于有些企业里面存在两种类别,如何监管? 如:商混站企业,该企业里面既有商混、存在水泥制造,住建局给商混发的证,未给水泥这块发证,那么水泥这块是应急局监管的吗
感谢您的留言。1.应急厅{2019}17号文件界定了工贸行业的范围;2.水泥制造企业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建材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