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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工贸行业监管等问题2021-01-05
咨询描述

1、按照应急厅{2019}17号文件,指的是应急局安全监管的范围还是只是界定了工贸行业的范围? 2、对于17号文件里面的商贸行业;如住宿业和零售业等,如果是我们应急局监管范围,那么平时对于这块安全执法主要检查哪些?毕竟以前都是商务局监管。3,对于有些企业里面存在两种类别,如何监管? 如:商混站企业,该企业里面既有商混、存在水泥制造,住建局给商混发的证,未给水泥这块发证,那么水泥这块是应急局监管的吗

咨询日期: 2021-01-05



答复内容

感谢您的留言。1.应急厅{2019}17号文件界定了工贸行业的范围;2.水泥制造企业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建材监管范畴。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答复日期: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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