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施工改造,改造期间涉及特种设备焊接及接电,第三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住建局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证件、住建局颁发的电工证,无应急局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证、电工证,是否可以施工。目前住建局及应急局都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两者是否重复,是否有必要持住建局、应急局双证才可以施工。
感谢您的留言。《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如您从事的作业内容属于《特种作业目录》,需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