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中第四章复审第二十一规定中已经说了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一次,我的证是2009年领证低压电工操作证,2010年领取高压电工操作证,两证均已在10年以上,现在还是需要每3年复审一次,无法享受规定中的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具体申请流程请咨询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