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后,要进行继续教育吗?多久教育一次?
已电话沟通解决。 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第二十四条规定,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初审机构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承担。继续教育有关事宜,建议咨询对应省级注册初审机构(咨询电话可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