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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化品生产企业需要新增并丁烷分离塔和石脑油分离塔两座,1.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请问依据此条款是否需要进行安全预评价;2.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请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可以由本单位组织审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