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民营企业加油加气站,提出以下问题: 1、公司把土地;公司出租给个人,个人投资建盖加油加气站,个人以我公司名义经营加油加气站,危化品许可证也出租给个人。 2、公司没有聘请他,是合同租赁,请问出了安全事故公司不承担责任,由他个人承担可以吗?
您好,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