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并且,闪点高于35℃,但不超过60℃的液体如果在持续燃烧性实验中得到否定结果,则可将其视为非易燃液体,不作为易燃液体管理。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第七项:化学品只要满足《目录》中序号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
您好,《安全生产法》修订后,我部启动了相应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进行调整,不再涵盖日用化学品和医药用品类的化学品。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