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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请问河豚毒素CAS号:4368-28-9和鹅膏蕈碱CAS号:23109-05-9,两者因具有较强毒性,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2022-02-17
咨询描述

请问河豚毒素CAS号:4368-28-9和鹅膏蕈碱CAS号:23109-05-9,两者因具有较强毒性,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如何管理?

咨询日期: 2022-02-17



答复内容

河豚毒素、鹅膏蕈碱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有关生产、进口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企业应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危化监管二司
答复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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