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通过查找留言记录,很多此类问题,有的电话答复。本人在人社部留言暂未获取回复,本地人社部门电话回复感觉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不认同相关政策。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本人理解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即对应相应职称资格。现本人任职企业不认同本人职称,我们该如何救济?谢谢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有关政策,建议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