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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是否还有效?2024-03-05
咨询描述

请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是否还有效?我在应急部官网没有搜索到。“第十四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煤矿山经营许可需要提交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是否可以用已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代替。

咨询日期: 2024-03-05



答复内容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当前有效,尚未废止(参考网址:http://mem.gov.cn/gk/gwgg/agwzlfl/tz_01/201711/t20171109_235248.shtml) 。 有关应急管理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衔接事宜,建议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管理部门商议。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人事司
答复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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